省公路局贷款2亿元用于我省沿边公路改造工程 — 黑龙江省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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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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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66日全省加快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交通厅党组“三年决战”的总体安排部署,省公路局主要承担我省7条沿边境公路的整体改造任务。

沿边公路改造项目由省道(S211)虎饶公路虎头至饶河段113公里,省道(S210)饶抚公路饶河至前锋段107公里,省道(S312)绥嘉公路萝北至嘉荫段215公里,省道(S311)黑嘉公路嘉荫至逊克段182公里,省道(S209)黑洛公路洛古河至十八站乡段376公里,饶河至建三江公路饶河段75公里,抚远镇至抚远三角洲公路36公里等7条公路构成,全长1104公里,总投资163,080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108,600万元,地方配套54,480万元,工期为三年。

这七条沿边公路是我省沿中俄边境的重要边防干线公路,沿线连接了饶河、抚远、名山、嘉荫、逊克、黑河、漠河等市、县、镇,对形成我省口岸公路网络、构成快捷顺畅的对俄贸易大通道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沿边口岸公路也连接了前锋农场、饶河农场、延军农场、嘉荫农场逊克农场、锦河农场等许多农业基地,对促进我省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这七个建设项目里程长、任务重、时间紧,特别是资金压力较大。为在资金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确保按照计划工期完成建设任务,省公路局财务处积极探索新的筹融资渠道和资金管理模式,本着财力统一调度和管理的原则,成立了省公路局资金结算中心来统一筹集和管理沿边公路建设的资金,并利用结算中心搭建贷款平台,充分发挥结算中心统一筹集和管理资金的职能,积极协调各商业银行,争取金融部门对我省沿边公路改造项目的支持。目前,在各方的努力下,省公路局结算中心与哈尔滨银行于七月二十五日签定了协议,由哈尔滨银行对省公路局结算中心贷款2亿元,用于沿边公路建设的启动资金。这一协议的达成,在资金上保证了沿边公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今后双方还要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促进我省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

来源: 黑龙江省公路局
发布时间:200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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